永顺县位于湖南省的西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北部。东邻张家界市境,西接龙山县、保靖县境,北枕桑植县境,南临古丈县境,东南同怀化地区沅陵县境毗连。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9。35、至110。23、、北纬28。42、至29。27、之间,是我国东部丘陵山地常绿阔叶林向西部高山高原暗针叶林转变的过度带,为云贵高原、鄂西山地黄壤岩溶山原的东缘。从东沿的锅锅姥蜂至西沿的万云山顶,宽78公里;南面自枝柳铁路罗依溪酉水大桥头至北面喇叭界,长81公里。全县总面积3810.6325平方公里(571.5949万亩),为湖南省面积的1.8,为湘西自治州面积的17.6。地貌特征:县内常态地貌(浸蚀流水地貌)和岩溶地貌同时发育,河流侵蚀切割强烈,地青破碎,起伏大,呈山地、山原、丘陵、岗地及向斜谷地等多种类型。水平方向由西北部砂页岩侵蚀构造山地谷地到中部碳酸岩溶蚀构造山原山地,再到东南部变质岩侵蚀构造中山山地,具有岭谷相间,平行排列和明显的水平地域分异规律;在垂直方向上,随地势增高,由现代河床、溪谷平原到岗地、丘陵再到山地山原,具有多层性和成层分布的规律。境内崇山峻岭,永龙山呈弧形雄居县境西北,人头山蜿蜒东南,其间普岸山、万福山、蟠龙山、四方界、羊峰山、方石岩等山脉曲绕相连,组成斜”S”型,地势依此向东北部澧水和南部酉水梯级下降,构成了不对称”鞍状”的地貌形态。境内山峦叠嶂,溪谷纵横,最高羊峰山海拔为1437.9米,最低小溪鲤鱼坪的明溪海拔为162.6米,高低相差1275.3米,地势比降为44.6%。气候特征:全县属中亚热带山地湿润气候,四季分明,热量较足,雨量充沛,水热同步,温暖湿润;夏无酷暑,冬少严寒,垂直差异悬殊,立体气候特征明显,小气候效应显著。
永顺无请求权与有请求权的区别?
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的请求权,但因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由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概念可以看出,与有请求权第三人不同,无请求第三人在本诉中通过辅助原告或者被告一方而存在,因此不是完全的诉讼当事人,不具备诉讼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北京要债公司
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相比,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无请求权第三人并没有向原告、被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只是以自己的名义辅助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二,无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第三,只有当案件判要求无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的,方能享有案件上诉权。
司法实践中,作为无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有以下几类:(1)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2)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3)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时,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有关撤销权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可以追加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5)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6)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7)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8)当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9)当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